您好!今天我们来讨论一个大家关心的话题——养殖场占用了基本农田最新政策。我们精心整理了4个关于养殖场占用了基本农田最新政策的详细解答,希望能为您提供有用的信息。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2024养殖场占用基本农田可以不用拆吗?
关于这个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基本农田是指耕地、林地、草地、水域等土地利用类型中,具有保持农田土壤肥力,保护水源涵养,防治水土流失,维护生态平衡等基本农田功能的土地。基本农田的保护是国家的政策,不得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
因此,养殖场占用基本农田属于违法行为,必须拆除。如果确实需要占用基本农田,必须先经过审批并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才能进行建设。同时,需要对失去的基本农田进行补偿和恢复,保障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的平衡。
养殖占用零星基本农田怎么赔偿?
养殖场用地是不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因为,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严禁破坏基本农田,严禁在永久基本农田搞建设,严禁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的,如果你的养殖场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需受到法律法规严格处罚的。所以,他不能占用基本农田,也不需要赔偿了
养殖场占用基本农田怎么办?
1.
如果养殖场是建立在国家规定的禁养区域中,而且是在基本保护农田上面建立,那么必须将其拆除,因为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基本农田上面不能修建任何建筑。
2.
基本农田上面不允许建房、挖沟、取土、种树、建设临时性农业设施等,查出后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
从地形上看,在基本农田上面建设养殖场会破坏耕作层,且短时间内难以恢复。养殖业也属于农业生产,目前的规定是将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允许占用一般耕地(通常不用办理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并按照农用地进行管理。
4.
占用耕地发展养殖事业的个人,应持项目的备案表、土地出租或转包合同、标有尺寸的平面布置图、位置图(有涉及占用耕地的还需要具复耕保证书)等文件资料,到所在地的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用地备案的手续,经过审核同意的予以用地备案。
基本农田养殖用地最新政策?
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严格控制新增农村道路、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使用一般耕地。确需使用的,应经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
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扶持政策。
1.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上述组织或个人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3.其他企业或个人申请,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的,应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4.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以出租、转包等合法方式取得,切实维护好土地所有权人和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确需占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应重新落实新的养殖用地,保护养殖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各地在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中,可以充分考虑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需要,预留用地空间,提供用地条件。
任何地方政府都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或限制规模化畜禽养殖: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
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当然,养殖场也不是说建造就能建造的,达不到环评设计要求,还是不能建造,即便是建造完成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也必须要有,不然养殖场白建造了,不能进行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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