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新规(市人大开展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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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丹江口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该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执法检查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平、农工委主任姚启凯等同志参加检查。

检查组一行深入六里坪镇中心屠宰场(猪)、伟峰禽业屠宰场(禽)、浪河镇顺鑫屠宰场(牛)和浪河镇鸿润专业养殖合作社(牛)、浪河镇泰昌禽业有限公司(禽)开展《动物防疫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实地查看了屠宰场“五本台账”及动物检疫工作开展情况和养殖场养殖环境卫生、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养殖环保设施配备、动物防疫工作开展等情况,并听取相关汇报。检查组对该市《动物防疫法》贯彻执行情况给予肯定。

检查组认为,该市高度重视动物防疫工作,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实施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以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加强防疫预警监控,健全防疫执法体系,有效保障了全市畜禽养殖产业的健康发展和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同时建议,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法律宣传力度,不断增强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完善重大动物疫情预警、预报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强制免疫和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预报、防疫诊疗、控制扑灭等能力和水平;要健全动物防疫的长效机制,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稳定基层防疫专业技术队伍,确保动物防疫工作落实到位,推动防疫工作可持续发展。(市畜牧中心 杨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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