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客和員工誰的滿意重要
雖然服務質量還有待提高,但“顧客是上帝”這句話,在國內可以說是家喻戶曉,很多企業家,都會將它經常掛在嘴邊。如果問一個企業的管理者“顧客滿意度”與“員工滿意度”哪一個更重要?相信99%的人都會不假思索地給出答案:當然是“顧客滿意度”重要,顧客是“衣食父母”嘛!
讓顧客滿意確實很重要,這是對宏觀意義上的所有企業而言。對每個企業的領導來說,其實,“員工滿意度”比“顧客滿意度”更重要。因為,只有員工先滿意了,顧客才能滿意。
這個道理不難理解,每天和客戶們直接面對面,直接打交道的是員工。無論老板怎麽敬業,也不可能照顧到每個客戶,而且,這也不是老板該幹的活。歸根結底,企業還是要依靠員工,來與客戶接觸,並從客戶那兒“掙錢”。
所以,如果企業想增加收益,與其整天“琢磨”客戶,不如多花點兒時間,好好“琢磨”一下你的員工。
就目前的現實情況是,老板們嘴上把"重視人才""人才戰略"之類的"口號"叫得山響,實際上,心裏根本沒把員工當回事,更別提什麽“員工滿意度”了。在很多老板看來,“員工滿意度”這件事,是最不用“操心”的了,你愛幹就幹,不幹拉倒,只要我這兒有空缺,不愁沒人來。現在找工作不易,確實沒什麽人敢認真和老板叫板,只能默默地忍了算了。
但是,老板們好像都忘了一件事,明面上好像是老板把員工徹底“拿”住了,可是老板們的“財神爺”——客戶還在員工手裏“拿”著呢。員工想要報復老板很簡單,想辦法把客戶都趕跑就是了,在這場博弈中,老板才是真正的弱勢群體。
受到老板“虐待”的員工,必然也會去“虐待”客戶。而且,這些都會發生在老板看不見的地方,因此,老板只有坐以待斃的份兒了。有些老板可能會非常疑惑:“我真不理解這些員工,到底是怎麽想的。多一些業績,他們自己也能多掙錢啊!難道他們和錢有仇不成?”
確實,這個世界上和錢有仇的人還真不多。但是有一個前提,那就是員工的心中要沒有不滿。如果員工的心中,充滿了對老板和企業的怨恨,這些怨恨,就會逐漸演變成憤怒,當這種憤怒按捺不住、終於爆發出來的時候,他們就真的跟錢“有仇”了。因為,多一些業績,員工才能多掙幾十塊錢,而老板會多出幾萬塊錢的收入。用自己的幾十塊換老板的幾萬,太值了!
現在國內普遍的情況是:小攤小販們對待客人非常熱情,甚至熱情的讓人受不了;而在一些高檔的大型購物商場裏,在那些本應該讓顧客享受到“世界級專業服務”的地方,我們常常會看到,很多服務人員,都擺著一副僵硬的“撲克臉”。他們大都面無表情,對身邊穿梭而過的顧客,視而不見,即使顧客詢問商品信息,也只是隨便敷衍,令顧客掃興不已。
小販們賺多少錢都是自己的,商場的服務員,雖然有提成可拿,但如果提成過少,或遭到老板“虐待”,就很難提起工作熱情。大商場客流量大,東西也都標價很高,老板剝削、“虐待”員工,可能會省出一些成本,但與因此而損失的銷售額相比,實在是九牛一毛。
很多老板都算不明白這筆賬,總以為自己是老板就很“牛”,手裏掌握著員工的“生殺大權”,讓員工幹嗎他們就得幹嗎。其實,只要商品和客戶,掌握在員工的手裏,老板就是弱勢群體,得想盡辦法哄員工滿意。
先把“顧客滿意度”放一放,認真搞好“員工滿意度”吧,只要員工都滿意了,顧客會不滿意嗎?
不能讓員工太滿意
世間所有事都是一樣,物極必反,過猶不及。對於企業來說,“員工滿意度”確實比“顧客滿意度”更重要,但也不能讓員工太滿意了,70分左右是最理想的。
從心理學的角度來說,對現狀過於滿意的狀態,絕對是消極的,俗話說“驕兵必敗”,當一個人對現狀過於滿意的時候,就必然會出現松懈,逐漸失去進取心,有些心術不正的人,甚至還會滋生邪念。所以,一個人如果過得太舒服了,就會逐漸喪失“沖勁兒”和“闖勁兒”。這一點在企業的“員工滿意度”指標上面,同樣適用。員工太滿意了,對企業來講絕對不是什麽好事。一般來說,“員工滿意度”在70分左右,應該是最理想的。否則,得分太高就會豢養“驕兵”,太低則會觸發“反叛”,都具有極大的危險性。
有一位企業領導,曾跟下屬開過這樣一個玩笑:“如果哪天你們大老遠看見我,轉身就跑,就說明員工滿意度過低,我得對你們好點兒了;反之,如果哪一天你們看見我,就恨不得撲過來親我一口,則說明我們的員工滿意度太高,得給你們添點兒堵了。”
這不僅僅是個玩笑,也不是危言聳聽,有很多領導都吃過“員工滿意度”過高的虧。
有一家公司對環境衛生的要求,極為嚴格,但又不可能給公司的幾位保潔大姐,過高的工資。為了緩和她們對工作的不滿,公司領導,平時處處註意善待這幾位大姐。盡量多給她們發放一些加班費,其他部門發獎金時,也不忘分一份給這幾位大姐,並且,是由領導親自交到她們手上。這招一開始非常見效,她們工作起來非常賣力,也達到了公司要求的最低標準。但是時間一長,問題就出來了。盡管公司待她們不薄,給她們的待遇,在同行業裏也是數一數二的,但她們不但沒有絲毫的感恩之心,相反卻對現狀越來越不滿,頻繁地找領導提出待遇方面的要求,而且膽子越來越大,態度越來越囂張。公司領導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對她們嚴肅地表明了立場,警告她們“如有不滿,可以隨走人”,這些保潔大姐才消停了下來。
從這個案例能總結出兩個道理,值得所有企業領導重視:
(1)善待不是軟弱和縱容。管理者該表明立場的時候,一定要嚴肅表明立場,絕不留半點兒情面。只有這樣,管理者平時對員工的善待,才會真正得到他們的重視與珍惜。否則,蹬鼻子上臉、得寸進尺的人,永遠不在少數。
(2)如果想“從嚴治軍”,就一定要先做到“愛兵如子”。說得簡單點兒,如果管理者想對員工“嚴”起來,就一定要先“善待”他們,黑臉和紅臉都唱才會奏效。因為你是“善待”在前,仁至義盡之後,才開始從嚴的。所以,被你“嚴待”的人,會覺得自己理虧在先,不會有什麽怨言,能夠坦然接受。反之,如果你沒有之前的“仁至義盡”,而是一味地“虐待”員工的話,就會導致員工猛烈的反抗。
人都有這樣一個毛病,得了便宜又賣乖,本來已經得到了好處,卻仍不滿足,還想得到更多。但是,畢竟已經得到了一定好處,真想放棄這“既得利益”,也得好好掂量掂量。
這是人性使然!
比如說,有些員工明明收入不低,卻偏偏天天跑到領導那裏,要求提高待遇,並威脅如果滿足不了他,他就要辭職走人。這時,如果領導能確認,他們確實存在著舍不得放手的“既得利益”,就不必受他們威脅,只需對他們表明立場“如有不滿,可以隨時走人”,十有八九他們會“偃旗息鼓”,從此安心工作。真正敢“拍屁股走人”的人,絕對是極少數,辭職只是他們說出來嚇唬人的。真讓他們這麽輕易地放棄已經到手的東西,他們也沒那麽傻。
當然,管理者敢於這麽做要有一個大前提,那就是要先確定這些員工,是否真的“得了便宜”,有沒有不舍得放手的。如果沒有“既得利益”,這一招就不會靈,因此一定要慎重。
管理者想要在與員工的博弈中,立於不敗之地,就要做到兩點:
第一、盡量做到“善待”在前,“嚴待”在後,把自己劃到“占理”的一邊;
第二、對員工“善待”與“嚴待”的比例,最好控製在六四開,或七三開,但絕不要低於五五開。